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《广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(2016-2020年)》的通知
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,各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,省政府各部门、各直属机构:
经省人民政府同意,现将《广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(2016-2020年)》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组织实施。实施中遇到的问题,请径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、发展改革委反映。
附件:《广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(2016-2020年)》.zip
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2017年8月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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